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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17条规定,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主管部门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:1、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。2、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、临时安置的补偿。3、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。市、县级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,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。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内容,并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。
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区位、用途、建筑结构、新旧程度、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、土地使用权证等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。
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要考虑房屋的区位、用途、建筑结构、新旧程度、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、土地使用权等等因素,并没有讲被征收房屋价值实质构成进行说明。在实践过程中,例如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中的规定,房屋征收时实行货币补偿的,相应的补偿款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、用途、建筑面积以及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。市场评估价包括房屋的重置价、区位补偿价。具体的房屋评估办法以及评估规则,由市国土管理部门制定并对外公布。
虽然该办法目前已经被禁止,但是我们可以看出,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实际上是包括了土地的补偿价格及区位的补偿价,以及房屋的补偿,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。
所以,企业在计算自己的企业厂房的价值时,应该了解此价值的实质构成包含哪些,如果有不明白的,要及时的咨询专业的征收律师,主张自己的合法的权益得到相关的保障。
在遇征地拆迁时,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要勇于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在拆迁案件中,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。律师也是分专业的,很多律师就只做刑事诉讼,不做民事和行政,很多律师就只做民事或者只做融资,只做上市类案件等等。我们就是主做政企纠纷类包括拆迁、招商引资合作当中的一些行政协议的纠纷的,包括关停引起的一些纠纷。如果企业主遇到此类的纠纷,要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。律师会根据不同的案件,制定维权方案,因为每个案子都是不一样的,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。
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,对安置补偿有异议,可以怎么做呢?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、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,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。如果房子被强拆,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。行政诉讼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。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,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,或者请律师介入,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,争取获得公平、满意的补偿。
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,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。